►公聽會規則(報名前請詳閱)
■閩東語文場次
東區:4/10(六)已截止報名
北區:4/11(日)已截止報名
中區:4/17(六)已截止報名
南區:4/18(日)已截止報名
馬祖:4/25(日)
■藝才專長領域場次
東區:4/10(六)已截止報名
北區:4/11(日)已截止報名
中區:4/17(六)已截止報名
南區:4/18(日)已截止報名
►發言條下載
一、簡則-與會人員於會議發言時請遵守下列事項:
(一)請針對(1)語文領域-本土語文(閩東語文);(2)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綱要草案之內容,提出您寶貴意見。
(二)發言時請說明服務單位及姓名,並於發言後務必提交發言條給工作人員,俾利會議紀錄與綜整意見。
(三)發言時請把握時間,每人每次發言以3分鐘為限,2.5分鐘響鈴一聲,3分鐘響鈴兩聲。
(四)公聽會採登記發言制,每場次開放20位報名,請於報到時登記姓名。登記發言者依登記順序依序發言,如之後仍有時間,開放現場發言。
(五)會後如仍有意見或未能於時間內發言者,請將書面意見轉交給工作人員,書面意見亦會列入「公聽會意見回應表」中。
二、說明事項
(一)與會者發言內容及書面意見,本院將進行簡要紀錄及分類整理後,將分別送交「閩東語文」課程綱要修訂小組、「總綱、群科課綱、其他類型課綱暨實施規範」修訂小組處理回應,再送本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進行討論。「公聽會意見回應表」,將公布於國家教育研究院之最新消息網頁上。
(二)與會者若攜帶足以阻擋他人視線之標語、海報,或發放傳單、演說、宣講,敬請於公聽會場地之外進行,以維護參與者權益。如欲錄音錄影者,需預先宣告並取得主持人及全體參與人員之同意。
(三)配合新冠肺炎之防疫工作,進入校園請配合量體溫、消毒及戴口罩;公聽會會場內因屬密閉空間,請與會者務必全程戴口罩。
(四)若有妨礙公聽會程序或違反防疫而情節重大者,主持人得要求退場。
(五)為提供各界網路多元參與管道,各場次公聽會將提供「申請網路直播服務」,敬請有意願於現場進行網路直播之單位,依實施計畫附件二之申請期間規定,將申請表以電子郵件寄送主辦單位。